招生資訊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112 學年度
「經營管理研究所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招生計畫

 

一、依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辦法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

二、目的:
為提供公民營機構人員在職進修之管道,擴大知識領域並提升作業績效,本所特開辦「經營管理研究所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以經營管理之內涵為訓練重點,包含管理經濟學、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行銷管理、管理資料分析、策略管理、企業倫理與公司管理、領導與溝通及財務管理等特定功能,期能落實經營管理之在職教育訓練。

三、招生班別:
 「經營管理研究所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

四、資格: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依有關教育法令具備以同等學力報考研究所碩士班資格者。

同等學力參加進修者,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 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離校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 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課程未修習外,其餘各年課程均已修習完畢,經離校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 曾在大學修業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各學系肄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各該學系應修學分一二八學分以上者。

  • 曾在專科學校畢業,持有畢業證書者,其為三年制者應經從事相關工作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應經從事與相關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或畢業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

  • 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持有及格證書者。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五、年資:
在公私機關(構)服務二(含)年以上。

六、招生人數:
每班不超過五十名。

七、開設課程:
參閱表一。上課時數:每週三小時,共十八週。

八、師資:
請參閱表二及本所網頁之師資介紹(https://ibm.nycu.edu.tw/)。

九、證書核發及學分抵免:
修習本所學分班開設課程成績及格者,發給學分證明,不授與學位證書;取得學位須經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學分班學員經本校招生入學考試錄取進入本所碩士班或碩士在職專班就讀者,可申請抵免部分學分,其程序另依相關規定辦理。學員可選修本學分班、碩士在職專班所開設之課程,相關課程表請參見表二。

十、開課日期:
2023年7月(暑期)、2023年9月(上學期)及2024年2月(下學期)。

十一、上課時間:
夜間及星期六、日皆有排定課程,以開學日本所公布之上課時間表為準。

十二、上課地點: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台北北門校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118號(台北北門郵局大樓)。

十三、收費標準:
每名學員每學期收費一次,收費標準為1學分新台幣柒仟元整(學分班及碩士在職專班開設課程提供教授指定教科書及講義費用補助),例如某生該學期擬修習二門課,共6學分,則繳交 7000×6=42,000元。於選課後期限內,以ATM轉帳繳交。

十四、退費: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本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訓練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訓練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若退選依規定內退費,但開課名額不足致無法開課時全額退費。

十五、報名方式:

(1) 報名地點: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118號4樓。聯絡人:謝安慈 電話:(02)23494925,E-mail: ath@nycu.edu.tw

(2) 報名手續:

填寫報名表(上貼照片)、繳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影本、大專成績單、服務/在職證明(如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在職證明書,工作年資需二年以上)等相關資料,另交一吋照片一張,並將姓名寫在照片背面,現場或通訊(請以掛號郵寄)報名皆可。

(3) 報名時間(分暑期、上下兩學期):

暑期2023年6月1日至7月2日;上學期2023年7月1日至9月16日;
下學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4日

(4) 報名地址:

100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118號4樓;陽明交大經營管理研究所學分班辦公室

(5) 報名注意事項:

1.現役軍人及現在軍事機關服務人員報名時,須繳驗國防部(或各軍種總司令部)核准之正式證明文件影本。
2.軍事院校畢業生報名時,須繳驗退伍令或國防部(或各軍種總司令部)同意之證明文件影本。
3.中央警官學校畢業生,須繳驗服務期滿或內政部同意之證明文件影本。
4.師範校院或教育院系之公費畢業生,應繳交服務期滿或償還公費或展緩服務之證明文件影本。
5.前述1.至4.項之證明文件影本,亦可於註冊報到時再行繳驗,未能繳驗者取消就讀資格。
6.香港立案各校院學生,應繳驗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或由學校所發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之四下肄業證明影本(此證明須經教育部駐港代表加蓋印章)。
7.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錄取後須繳交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影本及譯本各一份、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譯本以及護照影本,並簽字同意查驗所繳證件。
8.所繳證件若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如錄取就讀後一經查明除開除其學員資格外,並不予退費,亦不發給任何學分證明文件。

十六、經費:
本班之經費收支悉依「教育部所屬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暨有關規定辦理。

十七、本計畫若有列舉未週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表一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
修習課程表

 

            課        程        名        稱

基礎課程

會計學    統計學 

可選修在職專班課程

管理經濟學

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

領導與溝通

企業倫理與公司治理

管理個案分析

管理原理

策略管理

財務管理

管理資料分析

行銷管理

管理技能發展專題研討

註: 1.基礎課程為經營管理之基礎訓練,建議先修該類課程。
2.以上課程每科皆為三學分。

 

 

表二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112 學年度
     「經營管理研究所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師資名冊 

科目名稱

學分數

授課教師

職 稱

所屬系所

專(兼)任

統計學

3

張延彰

教授

經管所

兼 任

會計學

3

劉志諒

助理教授

經管所

專 任

管理技能發展專題研討

3

毛治國

唐瓔璋胡均立溫金豐

教授

教授教授教授

經管所

經管所經管所經管所

兼 任

兼 任專 任專 任

管理經濟學

3

胡均立

教授

經管所

專 任

管理資料分析

3

丁  承

教授

經管所

兼 任

管理個案分析

3

楊  千

教授

經管所

兼 任

管理原理

3

毛治國

教授

經管所

兼 任

行銷管理

3

唐瓔璋

教授

經管所

兼 任

領導與溝通

3

毛治國

溫金豐

教授

教授

經管所

經管所

兼 任

專 任

財務管理

3

胡均立

教授

經管所

專 任

策略管理

3

唐瓔璋

教授

經管所

兼 任

企業倫理與公司治理

3

林建中

教授

科法所

專 任

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

3

溫金豐

林介鵬

教授

教授

經管所

經管所

專 任

專 任

 
 
下載:報名表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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